集团各部门,各产业集团,直属公司:
为了切实做好集团在辉腾锡勒(黄花沟)旅游区的各项公务接待工作,经集团研究决定,就集团及各产业集团、直属公司在辉腾锡勒(黄花沟)旅游区进行公务接待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景区门票、住宿、餐饮消费按照集团于2015年6月30日下发的《内蒙古新维控股集团关于辉腾锡勒(黄花沟)旅游区内部优惠政策的通知》中的标准执行。
二、各单位在景区消费时可挂账处理,消费账务需清楚详细。结算时由景区和各单位协商按月、季、年度自行结算。
三、集团及各单位指定具体的联系人(具体联系人及电话附后)。联系人负责预订、挂账和结算等相关事宜。
四、景区要认真做好集团及各单位的公务接待工作,服务要热情、周到、灵活、快捷,给客人留下良好的印象,塑造企业形象;各单位要积极做好与景区的沟通协调工作,互相理解、及时沟通,保证接待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景区联系人:郝国平,电话:15352810444(小号:69134);刘荣飞,电话:15049400076(小号:660076)。
五、本规定自下发之日施行,请各单位自觉、严格执行。
内蒙古新维投资控股集团
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