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网上办公 > 政务

内蒙古新维投资控股集团
关于执行夏季作息时间的通知

集团各部门,各产业集团,直属公司:
   根据《内蒙古新维投资控股集团管理制度》规定,集团各行政部室从4月1日起开始执行夏季作息时间,具体规定如下:
   一、上班时间:
   4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各产业集团可根据工作情况参照执行。
   三、集团各部门要合理安排工作,执行新的作息时间,保证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四、本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施行。

 

                         内蒙古新维投资控股集团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