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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新维投资控股集团
关于公务接待相关工作的通知

集团各部门,各产业集团,直属公司:

鉴于控股集团、各产业集团及直属公司已搬迁到新办公楼,六楼会所已具备接待条件,因此,现就集团公务接待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如无特殊情况,集团、各产业集团和直属公司的公务接待原则上安排在会所,东胜地区的房地产项目部的公务接待原则上安排在项目部。在接待时间有冲突的情况下,可安排在其他酒店接待。

二、公务接待结束后,由各单位具体接待人及有权签字人签字确认后挂账,年底集团与各单位进行费用结算。

三、一般性的公务接待,接待用酒指定为大梁红。高端性的公务接待,接待用酒指定为贵州大曲或飞天茅台43度。

四、每周日为会所休息日,一般情况下不安排接待,如遇特殊情况,提前通知可安排。

五、预定联系人:靳兴平,电话18248198587。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施行,请各单位自觉、严格执行。

 

内蒙古新维投资控股集团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