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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新维投资控股集团
关于限期解决执业资格证书外挂相关事宜的通知

集团各部门、各产业集团、直属公司:

   2017年6月9日,新维控股集团下发了《内蒙古新维投资控股集团关于加强执行持证上岗及紧缺证件管理的通知》(内新维控股集团[2017]11号)文件,鼓励持证上岗主要是为了保证集团日常招投标和资质申报需求,因为随着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信息管理平台》和《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平台》等其他信息平台的陆续规范使用,一证不能多家单位使用。而近两年发现员工相关证书外挂现象较多,严重影响控股集团范围内各单位的用证需求。

   所以,针对以上情况,经控股集团研究决定,要求各单位于5月31日前自查本单位员工证书外挂现象,如有外挂证书人员(控股集团范围内兄弟单位使用不属于外挂),要求限期转回,并给予一定的工资扣除处罚,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转注回所属期限

每月应发工资

扣发比例

一次性返还工资

1-3月之内转注回

(即7月31日前)

20%

1-3月扣发工资总额×1

4-6月之内转注回

(即10月31日前)

40%

4-6月扣发工资总额×1/2

7-12月之内转注回

(即2019年4月30日前)

60%

7-12月扣发工资总额×1/3

12月之后未转注回

(即2019年5月1日)

解除劳动合同

1-12月扣发工资总额×0

   同时,2018年1月23日,新大地集团下发了《内蒙古新大地建设集团关于转注执业资格证书的通知》,证书外挂人员有19人,隶属新大地集团编制的员工17人已按以上标准自2018年4月1日起执行,隶属新维商旅游企业集团编制的员工2人请按本通知执行。以后随时查出的外挂证书员工按以上标准月份顺延执行。

 

 

                          内蒙古新维投资控股集团

                              2018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