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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新维投资控股集团
关于2013年部分法定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集团各部门,各产业集团:

   根据上级部门关于2013年部分法定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为便于各单位及早合理安排工作,结合集团实际,经集团研究决定,现就2013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正常上班;

   (二)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2日(星期四)正常上班;

   (三)端午节:6月10日至12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9日(星期日)、6月13日(星期四)正常上班;

   (四)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正常上班;

   (五)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8日(星期二)正常上班。

   二、放假期间如有未完成工作或有急办事项的单位还应安排相关人员上班,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三、在放假前各产业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要对所属的项目部、办公楼进行安全检查,做好设备设施维护和水、电、暖的检查工作,消除隐患,防范风险,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安全运营。

   四、集团及各产业集团要安排员工在节日期间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做好防盗、防火等安全保卫工作。

   五、各产业集团放假时间由各单位根据工作情况自行确定实施。

   六、放假期间各单位人员手机必须保持开机,如因不开机而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给工作造成影响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七、如因政府或集团工作安排需要调整放假时间,集团将另行通知。

 

                                二○一三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