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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新维投资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驻呼会所接待工作的通知

集团各部门,各产业集团:

   驻呼会所自投入使用后,承担了集团大量的公务接待和内部员工接待任务。为进一步规范会所的接待工作流程,现提出如下规定和要求,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驻呼会所的接待安排统一由集团综合部驻呼办事处副主任折磊负责,联系电话:15904711417(呼),13848795656(小号:65656)。

   二、集团各部门、各产业集团及下属公司需指定专人负责与驻呼会所联系食宿及公务接待事宜。请各单位将指定人员信息于6月12日前报送至集团综合部驻呼办事处折磊处。

   三、自本规定下发之日起,凡去呼市出差的集团各部门、各产业集团及下属公司员工,如需驻呼会所提供食宿或公务接待的,请由各单位指定的专人提前以电话或书面的形式将相关信息报送至驻呼会所。今后,会所将只对单位指定的专人报送的需求进行统一协调和安排。

   四、上述规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施行。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