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各部门,各产业集团:
根据上级部门关于2012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精神,结合集团实际,经集团研究决定,现就清明节放假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2012年4月2日—4月4日,共三天,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4月5日(星期四)正常上班。
二、放假期间如有未完成工作或有急办事项的单位还应安排相关人员上班,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三、在放假前各产业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要对所属的项目部、办公楼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做好设备设施维护和水、电、暖的检查工作,消除隐患,防范风险,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安全运营。
四、集团及各产业集团要安排员工在节日期间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做好防盗、防火等安全保卫工作。
五、各产业集团放假时间由各单位根据工作情况自行确定实施。
六、放假期间各单位人员手机必须保持开机,如因不开机而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给工作造成影响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