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下午3点,新维控股集团综合部联合各产业集团综合部组成检查小组,对集团单身员工宿舍进行了检查,并根据奖惩标准对相关宿舍和人员进行奖惩。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体情况
本次共检查了10间宿舍,并做了记录和拍照留底。检查结果表明,宿舍卫生环境状况整体良好,大多数宿舍的床铺整洁,物品摆放整齐,但也有个别宿舍卫生存在脏乱现象。
二、存在的问题
个别宿舍叠被不整齐、床单脏乱、地面不干净、床下鞋袜凌乱不堪、卫生间有异味、卫生死角清扫不够彻底、垃圾桶杂物没有清扫等。出现以上问题的宿舍有:23号楼1单元702室、15号楼3单元701室、3号楼3单元701室。
常住宿舍人员名单:
23号楼1单元702室:维邦房地产集团王乐、李政彤、庞红伟、张海强、刘红杰、田立东,维邦装饰公司蔡永升。
15号楼3单元701室:维邦房地产集团陈亚鹏、杜凯波、刘智渊、吴昊、高泽平。
3号楼3单元701室:维邦房地产集团冯志洪,维邦装饰公司王建飞,维邦建筑集团倪卫东、姜宏勇、王贵。
根据《员工宿舍日常检查标准与处罚措施》的规定,23号楼1单元702室、15号楼3单元701室违反了第2条、第3条、第5 条、第7条、第11条规定,进行每人130元的处罚。3号楼3单元701室违反了第2条、第3条、第7条、第11条规定,进行每人80元的处罚,并对以上三个宿舍给予严重警告。请受处罚宿舍人员于5月4日前到集团综合部机关事务中心缴纳罚款,逾期不缴者,按有关规定强制其搬出宿舍。罚款金将作为奖励基金,对检查评比中获得标兵宿舍的给予奖励。
23号楼1单元702室床下鞋袜凌乱
15号楼3单元701室上下铺凌乱不堪
3号楼3单元701室乱接插线板
三、卫生优秀的宿舍
21号楼3单元701室、15号楼2单元701室。
常住宿舍人员名单:
21号楼3单元701室:新维控股集团姜婷婷、张凯,维邦房地产集团塔娜、丁晓英、赵晓风、高海燕、杨光辉,维邦装饰公司姚佳朋。
15号楼2单元701室:维邦房地产集团黄蓉、刘春、于佳馨,安泰采矿集团王欣、刘倩、白彩凤、白雪莹。
21号楼3单元701室床铺干净整洁
15号楼2单元701室上下铺干净整洁
对以上宿舍人员给予每人50元的奖励并授予标兵宿舍流动红旗,以资鼓励。
四、整改要求
(一)各位入住单身宿舍的员工对卫生检查工作应引起高度重视,各单位也要继续加强对本单位入住单身宿舍员工的管理;
(二)对本次通报的宿舍,要认真进行整改,若下次卫生检查仍不达标,将全集团范围内通报并强制其搬出宿舍,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处理;
(三)每个宿舍在5月4日前将内部选举的现任宿舍长名单以及宿舍值日表报到集团机关事务中心,不设宿舍长和没有值日表的宿舍在卫生检查中不合格将进行全员处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