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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新维投资控股集团
关于执行夏季作息时间的通知

集团各部门,各产业集团:

   根据《内蒙古新维投资控股集团管理制度》规定,集团各行政部室从4月1日起开始执行夏季作息时间,具体规定如下:

   一、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实行单休日,周日休息。

   二、各产业集团可根据工作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集团各部门要合理安排工作,执行新的作息时间,保证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