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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新维投资控股集团
关于上报2022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

集团各部门,各产业集团,直属公司:

   为掌握2022年度集团各职能部门工作开展及各生产单位生产经营情况,现要求各单位认真做好2022年工作总结的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报时间

   202212月15日下午下班前。

   二、上报内容

   (一)年度经营情况

   1.业务实施和工作完成情况;

   2.主要财务指标(非生产型单位除外)。

   (二)企业管理方面

   1.日常经营管理;

   2.财务管理(非生产型单位除外);

   3.质量、进度、安全的控制(非生产型单位除外);

   4.经营管理中主要举措及取得的实际效果。

   (三)企业文化建设

   1.品牌宣传方面的工作,取得的成效;

   2.企业文化在经营管理工作中的灌输、落实;

   3.党工团群团组织的开展情况。

   (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解决思路、办法

   (五)2023重点工作初步安排

   (六)其他需要上报的工作内容

   三、相关要求

   (一)集团各部门、各产业集团和直属公司要对照各自年初的工作计划,认真地总结2022年的工作。报告要全面客观、突出重点、条理清晰、数据详实,文字应简明扼要、表达准确。在认真总结2022年各项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查找、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2023年工作目标,目标要符合企业实际,各项措施要具体明确。

   (二)各单位要对2022年完成的主要工作、重点工作以及取得的经营业绩另行精炼总结(内容参照2021年度集团工作总结“主要工作回顾”部分),形成字数在500字以内的文字材料。

   (工作总结及(二)项文字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于规定时间内上报集团综合部,同时将电子文本传至286682518qq.com,联系人:贾宇,电话:13947715530(小号:65530)。

 

                         内蒙古新维投资控股集团

                         2022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