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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内蒙古新维投资控股集团
委员会关于2010年度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党费收缴标准和集团实际,新维控股集团党委决定进行2010年度党费收缴工作,并同时开展完善党员基本信息的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党费收缴标准:

    2010年党费收缴标准按职位等级执行,1-4级员工每人每月40元;5-7级员工每人每月30元;8-13级员工每人每月10元;收费站员工每人每月10元;临聘、试用等非正式员工每人每月10元标准。

    二、为确保集团党委对党员信息收集的完整性与准确性,现要求各党支部按照集团党委下发的电子统计表认真核对补充本单位党员的基本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一)在原统计表的基础上修改错误信息以及补充未收集的党员信息一律使用红色字体。

    (二)填表不允许空缺,入党时间精确到年月。

    (三)临聘、试用等非正式员工在填写级别时,填写临聘或试用,收费站员工不填写级别一栏。

    (四)备注一栏填写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

    (五)以上信息均使用电子版。

    党费由各党委直接上缴上级党委,党员基本信息统计表由各总支、支部于10月30日前交至各自所在党委,各党委汇总后统一交至新维控股集团党委。

    联系人:贾宇, 联系电话:13947715530(小号65530)。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