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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新维投资控股集团
关于执行夏季作息时间的通知

集团各部门,各产业集团,直属公司:

   根据《内蒙古新维投资控股集团管理制度》规定,集团各行政部室从4月1日起开始执行夏季作息时间,具体规定如下:

   一、上班时间:

   4月1—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各产业集团可根据工作情况参照执行。

   三、集团各部门要合理安排工作,执行新的作息时间,保证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四、本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施行。

 

                  内蒙古新维投资控股集团

                    20213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