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各部门,各产业集团,直属公司:
为了切实提高各单位的风险防控及成本控制水平,规避企业经营风险,提高干部、员工节俭办企意识,现就进一步加强印章和公务接待管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印章管理
(一)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印章管理制度,严格履行使用(借用)审批流程,印章管理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保管,配备保险柜存放印章,不准放在办公桌抽屉内保管。保管人岗位发生变动时,应及时调整,保证印章正常使用。各单位在9月12日前将所有的全部印章(包括公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发票章、项目部章等)、数量及保管人名单报集团综合部备案。
(二)印章的借用原则上由印章管理部门派人跟随办理,不准使用部门单独携带外出。特殊情况下,如印章管理部门无法派人,印章管理部门应及时请示各单位董事长(或总裁),由董事长(或总裁)决定携带印章人选。
(三)实行印章层层审批监督制度,各产业集团(直属)分子公司、项目部的印章使用、借用由各产业集团总裁(总经理)审批,集团所属商贸公司、劳务公司的印章使用、借用由集团副总裁孙国军审批,新维控股、新大地公司的印章使用、借用由集团总裁或董事长审批。
(四)印章保管人员必须严格照章办事,坚持原则,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印,无手续或手续不全不得用印。印章保管人未按要求用印的,要追究其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二、公务接待管理
(一)建立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审批权限由各单位自行制定,原则上部门(或分子公司)的公务接待由分管领导审批,集团及各产业集团、直属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的公务接待由总裁(总经理)审批。
(二)公务接待流程:有接待任务后,接待单位首先填写《公务接待申请表》(见附件),履行完审批手续后进行接待,接待完毕后向酒店索取消费明细单,并加盖酒店的发票章,消费明细单的金额应与餐饮发票上的金额一致。
(三)自本文件下发之日起,集团及各产业集团、直属公司所有公务接待报销时需附《公务接待申请表》及消费明细单,财务部门要严格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报销。
三、集团综合部、审计督察部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单位的印章及公务接待管理进行检查,未按要求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将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处罚。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印章及公务接待管理工作,认真执行上述规定、确保落实到位。通过贯彻落实,进一步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在全集团营造勤俭节约的风气,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附件:内蒙古新维投资控股集团公务接待申请表
内蒙古新维投资控股集团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