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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新维控股集团〔2018〕9号

内蒙古新维投资控股集团
关于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的通知

集团各部门,各产业集团,直属公司:

   为了全面、准确系统的掌握集团及各产业集团、直属公司的资产状况,经集团研究决定,拟对各单位的各类固定资产(包括存货)进行清查盘点。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钢

   组 员:陈慧娟、于亚敏、孙雪梅、白荣琰、门  格、何元凯、王亚军、高  琳

   二、清查范围:全集团固定资产、存货、低值易耗品(包括未入账资产)。

   三、清查方法:

   1、各单位首先进行所属各类资产的清查盘点,然后报各产业集团,产业集团汇总后以电子版(后附表格样版)上报至集团资产管理中心,联系人:高琳,联系电话:13847779678(小号69878)。

   2、清查小组根据上报的资产情况进行实地清查复核,形成资产清查报告。

   四、上报时间: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4月2日,清查复核时间: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

   五、有关事宜说明

   1、各单位按固定资产类别分别提供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份):机器设备、办公设备、房屋建筑、车辆运输设备、其它设备。同时,提供存货清查盘点表(未售房产、办公桌椅、电子产品低值易耗品等)。

   2、各产业集团在每年度决算前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并在每年度的7月10日前和1月10日前向资产管理中心分类汇总上报固定资产、存货明细表。

   3、为了保证资产盘点清查工作的实施效果,资产盘点清查工作将实行常态化管理,因此,集团将建立巡查监督机制,集团资产管理中心每半年对各产业集团资产进行实地巡查。将资产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对复核有较大出入、主观有过失的单位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责成专人负责,与集团资产管理中心密切配合,圆满完成此次资产清点盘查工作。

 

   附件: 1.存货资产明细表(帐内资产).doc        

        2.存货资产明细表(未入帐资产).doc        

        3.固定资产明细表(帐内资产).doc        

        4.固定资产明细表(未入帐资产).doc

 

                              内蒙古新维投资控股集团

                                 2018年3月23日

内蒙古新维投资控股集团 2018-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