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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新维控股集团〔2017〕3号

内蒙古新维投资控股集团
关于做好2016年归档材料移交工作的通知

集团各部门,各产业集团,直属公司:

   根据集团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决定对各部门、各产业集团上一年度形成的各类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归档。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归档与归档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请各单位结合《新维控股集团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认真做好归档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本次整理移交的材料是2016年度各单位产生的归档材料、工程资料、上级有关来文、向下发文(会计档案仅上交2015年的相关资料)等。

   二、档案的立卷与归档要求

   集团各部门、各产业集团档案员负责本部门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与立卷工作。归档材料涉及多个部门的,由主办部门负责归档,相关部门协助提供相关材料。

根据《档案行业标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要求,结合集团实际,对归档材料要求如下:

  (一)凡文书类的归档材料实行以件为单位归档。公司内发文要附文件正本、附件、发文笺、底稿。底稿及发文笺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等书写材料,文件底稿及发文笺应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笔书写、签发。正文上须盖发文单位的公章。正文上的公章盖在单位落款处。请示类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批复材料。上级来文需要办理并上报相关材料的,要求将上报的相关材料附上。

  文件资料移交时一律使用不锈钢钉装订(左侧一钉装订,请不要订在同一位置上)。

   装订顺序:请示类文件(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公司内发文(正本、附件、发文笺、底稿)。

   (二)基建、设备等专业性归档材料,仍按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立卷,需装订的案卷材料归档部门要装订后方可移交。

   (三)会计档案上缴资料:审计报告、验资报告、会计凭证、科目总账、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银行对账单、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请将科目总、明细账与现金、银行日记账分开装订。

   (四)凡不符合档案归档载体要求的档案材料,必须按要求进行整理后方可移交。移交的文件材料要求字迹清楚、用纸规范,比如:热感纸打印、传真纸等必须进行复制(印),计算机打印的档案材料使用激光打印,不用喷墨打印、色带打印。

  (五)归档材料必须完整,集团归档部门将在整理过程中要逐卷(件)检查,做到不缺项、不漏项,不把属于一个内容的档案材料人为地分割开或遗漏。

   三、档案的移交要求

   (一)归档验收

   移交档案时,交接双方当面检查,按立卷归档要求进行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要退回归档部门返工,直至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二)移交手续

   归档部门移交档案材料时必须填写档案移交清单,清单一式二份,经交接双方签字后各留一份备查。移交表请与集团档案室贾宇联系领取。

   (三)归档移交时间及地点

   集团各部门、各产业集团请于4月1日前将2016年度归档材料移交至集团314室贾宇处。

   四、其他事项

  (一)集团各部门、各产业集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责成专人负责,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务。

  (二)档案归档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集团档案室贾宇联系,联系电话:13947715530(小号:65530)。

 

 

 

                   内蒙古新维投资控股集团

                       2017年3月9日

内蒙古新维投资控股集团 2017-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