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各部门,各产业集团,直属公司:
为全面系统了解掌握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经集团研究决定对拟股改的公司进行清产核资,要求清产核资的公司积极配合集团清产核资小组工作,并指定相关人员做好相关资料准备和对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组 长:王宝义
副组长:孙国军、丰必胜
组 员:于亚敏、滕云峰、门格、王倩、屈翠苹、张莉平、李桂欣、黄欣欣、杨利强
二、清产核资公司
康惠管道公司、维邦装饰公司、维邦商砼公司、维邦园林绿化公司、维邦日新电子公司。
三、清产核资公司需准备资料
(一)书面资料
1. 历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历年年底往来余额明细、原始凭证、总账、明细账;
2. 历年收入明细,收入确认相关合同、业主计量、竣工结算报告、发票、完税凭证;
3. 历年成本明细,成本确认相关合同、结算单、发票;
4. 截止2014年底的应收账款函证原件;
5. 截止2014年底银行征信、人民银行账户管理中心出具的开户情况查询、历年所有开户银行对账单、余额调节表;
6. 截止2014年底固定资产台账、原始发票。
(二)电子版资料
1.各科目明细账面价值评估表;
2. 收入、成本、回款一览表;
3. 固定资产台账。
各公司于2014年1月15日前准备上述资料,纸质版资料准备好即可,无需复印。电子版集团财务部提前发给清产核资公司财务部,电子版资料在清产核资前准备完毕。
四、时间安排
2015年1月15日清产核资开始,清产核资顺序为康惠管道公司、维邦装饰公司、维邦商砼公司、维邦日新电子公司、维邦园林绿化公司。
内蒙古新维投资控股集团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