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焕发企业活力,发挥多种经营管理方式并存以相互促进发展的积极作用,充分激发员工的创造性与积极性,经新维控股集团研究决定,在新维商服全面推行内部市场化运营模式,对新维商服各产业试行面向市场的目标责任制经营管理办法,具体办法公告如下:
一、目标责任制经营实施办法
(一)捷诺洗车
1、责任目标
(1)第一期目标责任经营期限为三年;
(2)第一年向集团缴纳管理费用30万元,第二年缴纳40万元,第三年缴纳50万元;
(3)实现公司盈利及品牌提升;
(4)实现责任经营期限内无安全责任事故;
(5)实现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自担风险指责任人要承担因市场变化及经营不利等客观环境或主观因素造成的各类经营风险;
自负盈亏指责任人要在责任经营期限内完成约定的责任目标,对企业经营管理负全责;
自我约束指责任人要按照约定进行自我管理,遵守集团相关责任经营管理的办法,守法规范经营;
自我发展指责任人要主动进行业务拓展,实现市场化经营。
2、优惠办法
(1)免收固定资产折旧及店面装修费用摊销,前述固定资产成本作为集团投资委托责任人经营管理,责任人在责任期满向集团交回资产时,保证各类资产完好,如有损坏按原值赔偿;
(2)履约保证金可以现金、奖金、分红及股权质押四种方式缴纳;
(3)物业费享受维邦物业公司同期推出的优惠政策;
(4)房租优惠办法:第一年洗车场地10元/月/m2,地上一、二层底商30元/月/m2,第二年及第三年根据市场房租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房租合同每年签订一次;
(5)第一期责任期满如责任人继续经营或集团规划再开新店时,责任人可参照维邦地产对西贝餐饮等企业推出的优惠政策享受相应优惠,经营指标根据市场及环境另行制定;
(6)年度管理费责任人可按12个月均摊每月向集团缴纳;
(7)集团可帮助责任人进行企业经营贷款;
(8)集团对于在册员工经营捷诺洗车的责任人仍保留员工编制,薪资全部由目标责任经营单位承担(含责任经营单位其他所有员工)。
3、考核办法
(1)责任人向集团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签订协议日起3日内交付,责任期满经考核全部完成责任经营指标后返还责任人;
(2)现有存货全部以成本价移交责任人,按照责任经营期限36个月平均摊销,并每月按固定金额以现金形式返还集团,责任期满责任人向集团移交资产时存货为零;
(3)责任经营协议签订之日起由责任人购置的新增资产归责任人所有,责任经营期满或中途终止经营,集团不予收回,由责任人自行处置;
(4)目标责任经营期间集团对单位的企业文化建设及品牌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不得出现损害企业形象及利益的行为;
(5)集团对责任人经营期间的财务状况进行考核、评价、分析,并进行业务指导,提出监管意见;
(6)集团对责任人整体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指导,以责任目标作为重要考核指标,集团进行逐月和全年经营指标考核,如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考核不达标,则有权取消责任人经营权利;
(7)集团将对责任人经营管理情况和目标责任完成进度进行定期及不定期考核,集团有权对抵触集团管理、背离集团管理理念或考核出现严重问题的责任人撤销经营权。
4、利润分配
责任期内每年度产生的净利润(除管理费)由责任人与集团以3:7的比例进行利润分成,责任人收取70%,集团收取30%。
5、选评办法
(1)报名方式:集团通过公开报名方式评选。
(2)资格条件:
①个人信用良好,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个人资信良好;
②大专以上学历,3年以上工作经历;
③有一定经济基础,具备支付管理费用及承担责任经营单位运转资金的能力;
④拥有一定管理经验,善于沟通,在团队中拥有较好的声誉和威信;
⑤具有一定的市场营销能力和业务开拓能力;
⑥从事过本行业管理及技术工作者优先。
(3)方案报送:目标责任经营申请人于12月20日前将经营管理方案及保证目标实现办法上报商服集团。
(4)审查评议:集团成立目标责任经营管理工作小组,对责任人资格及经营办法进行考核评议,确定责任人。
(5)公布结果。
(6)签订协议。
(二)艾丽洁洗衣
1、责任目标
(1)第一期目标责任期限为三年;
(2)实现公司盈利及品牌提升;
(3)实现责任经营期限内无安全责任事故;
(4)实现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自担风险指责任人要承担因市场变化及经营不利等客观环境或主观因素造成的各类经营风险;
自负盈亏指责任人要在责任经营期限内完成约定的责任目标,对企业经营管理负全责;
自我约束指责任人要按照约定进行自我管理,遵守集团相关责任经营管理的办法,守法规范经营;
自我发展指责任人要主动进行业务拓展,实现市场化经营。
2、优惠办法
(1)集团免收洗衣中心及店面房租(限于公司目前已交纳的房租期限,期满后责任人若继续使用则由责任人自行承担租赁费)、固定资产折旧及店面装修费用摊销,前述固定资产成本作为集团投资委托责任人经营管理,责任人在责任期满向集团交回资产时,保证各类资产完好,如有损坏按原值赔偿;
(2)履约保证金可以现金、奖金、分红及股权质押四种方式缴纳;
(3)洗衣中心物业费享受维邦物业公司同期推出的优惠政策;
(4)责任人必须全部经营目前已布设的收衣店,各店面由集团分配给责任人必要经营面积,多余部分面积由集团支配使用,责任人所选店面不得擅自转租;
(5)免收2013年度管理费;
(6)集团可帮助责任人进行企业经营贷款;
(7)集团对于在册员工经营艾丽洁洗衣的责任人仍保留员工编制,薪资全部由目标责任经营单位承担(含责任经营单位其他所有员工);
(8)第二年和第三年的责任目标及优惠办法根据市场及经营情况另行制定;
(9)在集团指定区域开设新店,可享受维邦地产同期推出的优惠条件。
3、考核办法
(1)责任人向集团缴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签订协议日起3日内交付,责任期满经考核全部完成责任指标后返还责任人;
(2)现有存货全部以成本价移交责任人,按照第一年度12个月平均摊销,并每月按固定金额以现金形式返还集团,责任人必须在第一年度内向集团交付全部存货货款;
(3)责任经营协议签订之日起由责任人购置的新增资产归责任人所有,责任经营期满或中途终止经营,集团不予收回,由责任人自行处置;
(4)目标责任经营期间集团对单位的企业文化建设及品牌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不得出现损害企业形象及利益的行为;
(5)集团对责任人经营期间的财务状况进行考核、评价、分析,并进行业务指导,提出监管意见;
(6)集团对责任人整体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指导,以责任目标作为重要考核指标,集团进行逐月和全年经营指标考核,如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考核不达标,则有权取消责任人经营权利;
(7)集团将对责任人经营管理情况和目标责任完成进度进行定期及不定期考核,集团有权对抵触集团管理、背离集团管理理念或考核出现严重问题的责任人撤销经营权。
4、利润分配
责任期内每年度产生的净利润(除管理费)由责任人与集团以2:8的比例进行利润分成,责任人收取80%,集团收取20%。
5、选评办法
(1)报名方式:集团通过公开报名方式选评。
(2)资格条件:
①个人信用良好,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个人资信良好;
②大专以上学历,3年以上工作经历;
③有一定经济基础,具备支付管理费用及承担责任经营单位运转资金的能力;
④具有一定管理经验,善于沟通,在团队中拥有较好的声誉和威信;
⑤具有一定的市场营销能力和业务开拓能力;
⑥从事过本行业管理及技术工作者优先。
(3)方案报送:目标责任经营申请人于12月20日前将经营管理方案及保证目标实现办法上报商服集团。
(4)审查评议:集团成立目标责任经营管理工作小组,对责任人资格及经营办法进行考核评议,确定责任人。
(5)公布结果。
(6)签订协议。
(三)艾佳超市
1、责任目标
(1)第一期责任经营期限为两年;
(2)责任经营期间集团每年度收取货架及一卡通等设备费4.5万元,按照每年度12个月平均摊销,并每月按固定金额以现金形式返还集团,当年交清。如责任经营期间因责任人原因中途终止经营,该笔款项集团不予退回;
(3)实现公司盈利及品牌提升;
(4)实现责任经营期限内无安全责任事故;
(5)实现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自担风险指责任人要承担因市场变化及经营不利等客观环境或主观因素造成的各类经营风险;
自负盈亏指责任人要在责任经营期限内完成约定的责任目标,对企业经营管理负全责;
自我约束指责任人要按照约定进行自我管理,遵守集团相关目标责任经营管理的办法,守法规范经营;
自我发展指责任人要主动进行业务拓展,实现市场化经营。
2、优惠办法
(1)第一年免收房租(金融广场店全年免房租,奥林花园店限于已交纳房租期限)及店面装修费用摊销,前述集团公司固定资产作为集团投资委托责任人经营管理,责任人在责任期满向集团交回资产时,保证各类资产完好,如有损坏按原值赔偿;
(2)履约保证金可以现金、奖金、分红及股权质押四种方式缴纳;
(3)物业费享受维邦物业公司同期推出的优惠政策;
(4)第二年优惠办法根据市场及经营情况另行制定;
(5)在集团指定区域开设新店,免收房租,装修费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6)集团对于在册员工经营艾佳超市的责任人仍保留员工编制,薪资全部由目标责任经营单位承担(含销售员及其他所有员工)。
3、考核办法
(1)责任人向集团缴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签订协议日起3日内交付,责任期满经考核全部完成责任经营指标后返还责任人;
(2)现有存货全部以成本价移交责任人,签订协议日起3个月内责任人向集团交清货款;
(3)承包之日起由责任人购置的新增资产归责任人所有,责任经营期满或中途终止经营,集团不予收回,由责任人自行处置;
(4)目标责任经营期间集团对责任人企业文化建设及品牌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不得出现损害企业形象及利益的行为;
(5)集团对责任人经营期间的财务状况进行考核、评价、分析,并进行业务指导,提出监管意见;
(6)集团对责任人整体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指导,以责任目标作为重要指标考核,集团进行逐月和全年经营指标考核,如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考核不达标,则有权取消责任人经营权利;
(7)集团将对责任人经营管理情况和目标责任完成进度进行定期及不定期考核,集团有权对抵触集团管理、背离集团管理理念、造假贩假及销售伪劣产品或考核出现严重问题的责任人撤销经营权。
4、利润分配
责任期内每年度产生的净利润(除管理费)由责任人与集团以2:8的比例进行利润分成,责任人收取80%,集团收取20%。
5、选评办法
(1)报名方式:集团通过公开报名方式选评。
(2)资格条件:
①个人信用良好,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个人资信良好;
②大专以上学历,3年以上工作经历;
③有一定经济基础,具备支付管理费用及承担责任经营单位运转资金的能力;
④具有一定管理经验,善于沟通,在团队中拥有较好的声誉和威信;
⑤具有一定的市场营销能力和业务开拓能力;
⑥从事过本行业管理及技术工作者优先。
(3)方案报送:目标责任经营申请人于12月20日前将经营管理方案及保证目标实现办法上报商服集团。
(4)审查评议:集团成立目标责任经营管理工作小组,对责任人资格及经营办法进行考核评议,确定责任人。
(5)公布结果。
(6)签订协议。
(四)维客美食
1、责任目标
(1)第一期目标责任经营期限为三年;
(2)第一年责任人向集团缴纳管理费用20万元,第二年及第三年管理费根据市场及经营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3)实现公司盈利及品牌提升;
(4)实现责任经营期限内无安全责任事故;
(5)实现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自担风险指责任人要承担因市场变化及经营不利等客观环境或主观因素造成的各类经营风险;
自负盈亏指责任人要在责任经营期限内完成约定的责任经营目标,对企业经营管理负全责;
自我约束指责任人要按照约定进行自我管理,遵守集团相关责任管理的办法,守法规范经营;
自我发展指责任人要主动进行业务拓展,实现市场化经营。
2、优惠办法
(1)免收房租、固定资产折旧及装修费用摊销,前述固定资产成本全部作为集团投资委托责任人经营管理,责任人在责任期满向集团交回资产时,保证各类资产完好,如有损坏按原值补偿;
(2)履约保证金可以现金、奖金、分红及股权质押四种方式缴纳;
(3)物业费享受维邦物业公司金融广场物业管理费半价优惠政策即5元/月/m2;
(4)责任期第二年及第三年责任目标和优惠办法根据市场及经营情况另行制定;
(5)集团对于在册员工经营维客美食的责任人仍保留员工编制,薪资全部由目标责任经营单位承担(含责任经营单位其他所有员工)。
3、考核办法
(1)责任人向集团缴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签订协议日起3日内交付,责任期满经考核全部完成责任指标后返还责任人;
(2)现有存货全部以成本价移交责任人,按照第一年度12个月平均摊销,并每月按固定金额以现金形式返还集团,责任人必须在第一年度内向集团交付全部存货货款;
(3)责任经营协议签订日起由责任人购置的新增资产归责任人所有,责任经营期满或中途终止经营,集团不予收回,由责任人自行处置;
(4)目标责任经营期间集团对单位的企业文化建设及品牌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不得出现损害企业形象及利益的行为;
(5)集团对责任人经营期间的财务状况进行考核、评价、分析,并进行业务指导,提出监管意见;
(6)集团对责任人整体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指导,以责任目标作为重要指标考核,集团进行逐月和全年经营指标考核,如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考核不达标,则有权取消责任人经营权利;
(7)集团将对责任人经营管理情况和目标责任完成进度进行定期及不定期考核,集团有权对抵触集团管理、背离集团管理理念或考核出现严重问题的责任人撤销经营权。
4、利润分配
责任期内每年度产生的净利润(除管理费)全部归责任人所有。
5、选评办法
(1)报名方式:集团通过公开报名方式选评。
(2)资格条件:
①个人信用良好,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个人资信良好;
②大专以上学历,3年以上工作经历;
③有一定经济基础,具备支付管理费用及承担责任经营单位运转资金的能力;
④具有一定管理经验,善于沟通,在团队中拥有较好的声誉和威信;
⑤具有一定的市场营销能力和业务开拓能力;
⑥从事过本行业管理及技术工作者优先。
(3)方案报送:目标责任经营申请人于12月20日前将经营管理方案及保证目标实现办法上报商服集团。
(4)审查评议:集团成立目标责任经营管理工作小组,对责任人资格及经营办法进行考核评议,确定责任人。
(5)公布结果。
(6)签订协议。
二、目标责任制经营说明
(一)关于一卡通
1、为了使责任人充分享受集团优惠政策平台,责任人必须继续使用一卡通系统或原配置的其他业务系统,责任人发放其他打折卡也必须使用以上业务系统,责任人如要更换业务系统须经集团同意方可实施,各类卡成本费原则上不超过2.5元/张;
2、目标责任经营期间各类消费卡预收款须先交纳集团,集团根据消费卡实际消费金额与责任人每月结算;
3、责任人接收管理前集团与责任人核算已发放的一卡通及其他消费卡的数量与金额,从责任人开始经营起集团根据消费卡的实际消费金额与责任人每月进行结算。
(三)责任人责任与权力
1、责任人对于各品牌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责任人必须遵守集团文化及品牌管理办法,践行集团文化及管理理念;
3、承包人须按时缴纳税、费,税费及其他所有经营期间产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4、责任人必须配合集团按时进行公司证照年检;
5、责任人经营期间不得以所管理的集团资产用于抵押或质押,无权处置任何集团资产;
6、责任人不得擅自对外签订与经营业务无关的合同或协议,经集团审批同意后方可签订;
7、在经营期间,未经集团公司批准责任人不得以公司名义擅自向银行或其他机构、个人融资及对外担保;
8、责任人必须配合集团财务每月进行帐务统计,准确编制财务报表,不得谎报或虚报;
9、责任人对承包期间的各类纠纷及事故责任负全责;
10、责任人有权自行组建团队及制定考核办法、业务流程及运行机制;
11、责任人按时向集团缴纳各项应付费用;
12、责任人中途终止目标责任经营,须提前2个月通知集团并进行结算,履约保证金集团不予返还,且由责任人承担由此给集团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13、目标责任经营期限内经营亏损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集团权力与责任
1、集团在文化、品牌和财务运行等方面有权进行监督管理,并在经营管理期间定期与不定期进行业务检查指导及监督考核;
2、集团财务和一卡通管理人员将涉入具体经营管理;
3、集团将给予责任人经营管理方面的资源支持和帮助;
4、对于不符合集团目标责任管理要求的责任者,集团有权随时收回责任人的经营权,视情节严重情况可作出罚没保证金处理,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5、集团全程监督责任人诚信经营情况,对于欺骗顾客、售卖伪劣产品等行为将据严重程度进行相应处罚,可作出收回经营权处理,并罚没保证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三、目标责任经营报名方式
申请商服产业目标责任经营的员工、股东及社会人员可填写目标责任经营申请表(见附件),目标责任经营申请材料送至金融广场F座维邦大厦18层1808号办公室宋佳处,或发送邮件至邮箱songjiadyx@126.com,报名截止日为12月20日。
联系人:宋 佳
电 话:15149778006,小号68006
附件:目标责任经营申请登记表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