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一周年,集团党委决定于2012年7月2日下午召开庆祝建党91周年暨“七一”表彰大会,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集团机关全体员工,各级党组织党员代表,受表彰的先进党支部代表、优秀党员及党务工作者,新发展的预备党员,受表彰的优秀团组织代表、优秀团员及团干部。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12年7月2日下午15:00—17:00。
会议地点:新维建筑知识教育馆培训中心。
三、会议议程
(一)集团党委书记王宝义代表集团党委讲话;
(二)宣读批准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决定;先进党支部(总支)、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表彰决定;先进团组织、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表彰决定;
(三)预备党员入党宣誓;
(四)为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颁奖;
(五)集团董事长孙平讲话。
四、会议要求
(一)准时入场,遵守会场纪律;
(二)统一服装,着集团夏季制服;
(三)受表彰人员及代表按会议指定位置就座;
(四)参会人员如需安排住宿请于报到时注明。
五、其他事项
(一)各总支、支部参会党员代表名额为1名;
(二)全体参会人员于7月2日下午14:30在会场报到;
(三)受表彰的单位代表和个人及新发展的预备党员于7月2日下午14:15准时到会场参加彩排;
(四)新发展的预备党员及转正党员于7月3日上午8:30—12:00到集团党委领取相关表格并填写;
(五)为保障表彰大会的顺利进行,请各单位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组织本单位参会人员按时参加;
(六)各单位于2012年7月1日中午12:00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至新大地大厦307室贾宇处,电话:13947715530(小号:65530)。
二○一二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