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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新维党〔2012〕5号

中共内蒙古新维投资控股集团
委员会关于做好庆祝建党九十一周年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集中反映新时期共产党员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激励集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企业和谐中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集团党委研究决定,就开展庆祝建党91周年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开展范围

   在集团党委所属各级党组织、全体共产党员范围内开展,包括集团机关党总支、新力置业集团党总支、新维商服集团党总支、安泰采矿党总支。

   二、活动内容

   (一)做好党员发展工作。集团党委拟发展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加入党组织,请各党总支、支部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要求,根据本单位员工数从优秀团员和加入集团半年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中推荐1至2名(每个支部、总支最多不超过2名),经所在总支、支部研究后统一上报集团党委。

   (二)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各总支、支部要按照相关程序要求对所属总支、支部的预备党员及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由所在党总支统一上报集团党委按时转正,不能按时转正的形成意见上报集团党委。

   (三)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各级党组织要把思想先进、作风务实、业绩突出的优秀员工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加强教育、培养、考核,并将本总支、支部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报送集团党委备案。

   (四)做好“七一”表彰工作。集团党委在“七一”期间将对一年来在集团党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党支部(总支)、党务工作者、党员进行表彰奖励,名额设置为优秀党支部(总支)2个,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优秀党员8名。优秀党支部(总支)的评选由各总支、支部上报自荐材料,经集团党委采取民主评议、集体研究后确定;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由各总支、支部根据本单位党员人数评选推荐1-2名,由集团党委审核,以上先进均由各总支集中研究后统一上报。

   各总支、支部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切实把先进的党组织和优秀个人推选上来。先进事迹要真实,突出,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典型性。

   三、工作要求

   (一)以上要求上报的信息材料于6月26日前报送集团党委办公室,联系人:贾宇,电话:13947715530(小号:65530)。

   (二)各单位要以“七一”表彰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优秀党组织、党员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引导和激发集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的积极性,在全集团范围内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

 

   附件:1.先进党支部(总支)推荐表

        2.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3.优秀党员推荐表

        (事迹材料可另附页)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1.先进党支部(总支)评选推荐表.doc

       2.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推荐表.doc

       3.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推荐表.doc

 

中共内蒙古新维投资控股集团委员会 2012-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