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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新维控股集团〔2012〕10号

内蒙古新维投资控股集团
关于进一步规范对外接待工作的通知

集团各部门,各产业集团: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集团陆续成立了驻京办事处、驻海南办事处,在呼市和鄂尔多斯投资建设了新维会馆,并为满足职工就餐及对外接待的需要开设了维客美食餐厅,现均已正式开始运营和使用。为了进一步提高上述服务机构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现就集团的对外接待工作提出如下规定和要求,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凡去北京出差的员工,应本着节俭、高效、就近的原则安排食宿。逗留时间较长时,住宿应安排在驻京办事处。驻京办事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太平路威尔厦大道华源四里,联系人:张文超,联系电话:15034965555。

   二、海南办事处由于接待能力有限,原则上只接待总裁委员和各产业集团指定安排的员工及客人。海南办事处地址:海南省三亚市龙湾龙溪29别墅218号,联系人:张坤,联系电话:18708992946。

   三、凡去呼市出差的员工,食宿及公务接待原则上要求在驻呼办事处。若驻呼办事处客满或其他客观原因不能满足接待需求的,需由办事处负责安排其他酒店或饭店,特殊情况下在外安排的,报销时需由驻呼办事处审核签字确认,除此之外不予报销。驻呼办事处地址: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路巨海城二区东门北侧新维会馆,联系人:折磊,联系电话:15904711417。

   四、在东胜地区,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公务接待,只限维客美食、西贝莜面村(维邦·奥林花园店)和金融广场E座新维会所;新维会所的接待能力有限,目前只能接待一级公司总经理和总裁委员指定安排的客人。

   五、除个别考察及公务、会务需要外,出差原则上不住五星级酒店,一般接待不上高档烟酒,不允许去KTV和浴场消费。

   六、去海南和北京办事处需接待的,需提前和集团综合部李延光联系,以便统筹安排。

   七、违反上述规定,在其他酒店或饭店发生住宿及公务接待费用的,一律不予报销(因高端接待经高层领导批准的除外)。审计督察部将对各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

   八、面对今年较为低迷的经济形势,各产业集团和广大干部员工要进一步树立勤俭节约的意识,从点点滴滴处着手,例如,合理压缩出差、考察活动的次数和人数,不搞大型的会议和活动等,把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真正落实集团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的规定和要求,从而提高企业抵抗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九、上述规定自本文件下发之日起施行。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内蒙古新维投资控股集团 2012-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