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各部门,各产业集团:
为全面掌握集团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情况,了解集团自成立以来的资产情况和经营成果,经研究决定,在全集团范围内开展资产情况核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求各产业集团就本单位截至2012年3月31日的真实资产情况进行彻底清查。
二、清查范围: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三、清查内容: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银行融资、其他融资、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交税费、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上述内容应剔除集团内部关联交易数额。
四、请各产业集团将资产情况核查结果编制《简易资产负债表》,并于2012年4月23日前上报控股集团财务部。
附件:《简易资产负债表》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附件:《简易资产负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