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产业集团工会委员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了充分做好今年年底的困难员工慰问工作,经集团工会委员会一届五次全委会研究决定,今年的困难员工调查摸底工作将提前进行,拟在11月底之前完成。现将有关调查摸底的工作内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困难员工基本条件
(一)凡属于集团在职在册员工(正式)或者长期临聘员工(聘期在一年以上的)均符合申报条件。
(二)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480元/月);
(三)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收入标准的(905元/月);
(四)由于子女上学(高中或大学),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五)由于天灾人祸、重大疾病(如癌症、瘫痪、生活无法自理)或变故等原因致使员工生活困难的;
(六)不可预见性的其他特大困难等。
二、慰问等级标准
(一)符合困难员工基本条件(一)、(二)、(三)中任意一项的,为困难员工;
(二)符合困难员工基本条件(一)、(二)、(三)中任意两项的,为普通困难员工;
(三)符合困难员工基本条件(四)、(五)中任意一项的,为特困员工。
三、慰问金额标准
慰问金额标准分为三个等级原则上,困难员工慰问金额为2000元;普通困难员工慰问金额为3000元;特困员工慰问金额为5000元。
四、困难员工慰问方式
困难员工和普通困难员工由各产业集团工会组织和工会小组年终统一组织慰问,特困员工经各产业集团工会申报至新维控股集团工会,经研究审核批准后,由新维控股集团工会委员会统一组织慰问。
五、申报程序
(一)本人按照困难标准统一填写《困难员工调查表》(见附件1),要特别写清“困难原因”,以便核实;
(二)各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和慰问标准进行认真地初审和入户调查。经核实后,由所在单位或部门、单位工会主席和工会小组长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集团工会;
(三)集团工会根据上报的情况,通过与员工所在单位或其他途径进行核实,确认符合条件后,将意见反馈各产业集团工会及直属工会小组,同时要求各单位制定出慰问方案,并将慰问的方案上报集团工会;
(四)慰问方案确定后,到集团工会领取慰问金,按文件要求组织实施慰问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和部门要按照要求严格把关,认真负责,切实把慰问金发放到确实需要帮助的困难员工手中。
(二)为了切实了解掌握困难员工的基本情况,集团工会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员工填写《困难员工调查表》(见附件1),同时将本单位困难员工情况进行汇总(见附件2)。
(三)各产业集团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将各单位《困难员工调查表》(附件1)及《困难员工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及复印件于2011年11月30日前由专人负责上报集团工会。联系人:周晓波,联系电话:15247704644(小号:664644)。
附件:1.《困难员工调查表》
2.《困难员工汇总表》
二○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1.《困难员工调查表.doc》
2.《困难员工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