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产业集团,直属公司:
因公司名称变更,经公司研究决定,自本文件下发之日起,启用公司“内蒙古新维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新维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和“内蒙古新维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新印章。原“内蒙古新维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内蒙古新维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旧印章即行废止。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