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各部门,各产业集团,直属公司:
集团工会定于春节前对生活困难的员工进行慰问,并给予一定数额的困难补助。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员工遇有下列情况者可以申请困难补助:
(一)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
(二)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收入标准的;
(三)由于直系亲属去世、重灾害、疾病等造成员工家庭生活困难的;
(四)由于子女上学(高中或大学),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五)由于家庭成员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如瘫痪、生活无法自理)等;
(六)不可预见性的其他特大困难等。
二、申报程序
(一)本人认真填写“困难员工补助申请表”,特别写清“申请理由”,以便核实。
(二)各单位对照补助的条件和标准进行初审,经所在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集团工会。
(三)集团工会根据上报的补助名单,通过与员工所在单位或其他途径进行核实,确认符合条件后深入到每户进行慰问,并发放困难补助金。
三、要求
(一)各单位和部门要按照要求严格把关,认真负责,切实把困难补助金发放到确实需要帮助的员工手中。
(二)集团各部门,各产业集团、直属公司,为了切实了解掌握员工的基本情况,集团工会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员工填写《困难员工补助申请表》,表格随文件一并下发。
(三)各单位和部门务必于2011年1月10日前由专人负责上报集团工会。
联系人:孙爱英
联系电话:0477—3996914,13904777803(小号67777)
附件:《困难员工补助申请表》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