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网上办公 > 政务
内新维控股集团〔2010〕44号

内蒙古新维投资控股集团
关于表彰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

集团各部门,各产业集团,直属公司:

    2010年,集团宣传思想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集团内部的交流沟通、企业品牌的推广、企业文化的传播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企业的知名度、美誉度显著提升,企业品牌的影响力进一步增强,有效促进了企业生产经营工作。为了鼓励在宣传思想方面取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进一步推动宣传思想工作再上新台阶,经集团研究决定,对王晓霞等18名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名单如下:

    一、控股集团总部:王晓霞  赵  韵

    二、新大地集团:何元凯  马  艳  王文广  刘羽峰

    郝建军

    三、维邦地产集团:周  渺  闫晓丽  武玉凤

    四、巴市建设集团:周永刚  卢佳丽

    五、安泰采矿集团:唐洪斌

    六、维邦建筑公司:孙志杰  毛世琴

    七、维邦装饰公司:张  艳

    八、康惠管道公司:宋志刚

    九、捷诺洗车公司:苏建雄

    希望以上单位及个人再接再厉,发奋图强,为进一步做好宣传思想工作而不懈努力。同时,号召各单位广大员工以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宣传思想工作,为公司、员工间的沟通与交流,为新维的品牌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内蒙古新维投资控股集团 2010-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