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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新维控股集团〔2023〕23号

内蒙古新维投资控股集团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外宣传工作的通知

集团各部门,各产业集团,直属公司:

为了保证对外宣传工作的正常开展,进一步规范对外宣传的用语、口径,统一展示集团品牌形象,现就加强对外宣传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团各单位凡涉及对外宣传、发布的如广告文案、视频号以及项目围档等设计方案均需上报至集团综合部信息中心审核后发布实施。

二、集团各部门、各产业集团(包括旗下各分子公司)、直属公司指定一名专(兼)职通讯员,负责本单位新闻信息的采集上报。各单位于9月8日前将通讯员名单上报集团综合部信息中心。

三、通讯员按照集团的信息宣传管理办法要求及时上报各类稿件(包括工作安排、部署,工作进展情况,各类会议、活动情况;工作动态及项目运作、实施情况;党团工妇工作开展情况;文艺类稿件等),各单位应将信息宣传工作纳入员工的日常考核中,集团将定期通报各单位完成情况。

四、各单位通过电子邮件、QQ、微信等方式向集团综合部信息中心报送各类信息。集团综合部信息中心联系人:王晓霞,电话:15149625169(小号:665169),邮箱:277206426qq.com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责成专人负责,认真落实,责任到人,加强考核,切实提升各单位信息宣传以及对外宣传工作的水平。

 

 

                     内蒙古新维投资控股集团      

                         2023年9月5日      

内蒙古新维投资控股集团 2023-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