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些项目的招标管理工作出现了程序不规范、管理意识松懈等不良现象,尤其在招标公示阶段,没有贯彻集团要求,导致公示范围狭窄,在集团内部员工范围内没有实现全面覆盖,在社会层面上没有通过有效措施和利用信息平台进行广泛公示,导致投标群体仍保留原有的局限性,不能争取新的合作资源进入。鉴于以上原因,集团对进一步规范招标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一、成立招标领导小组
各项目所属产业集团要成立以副总裁以上领导牵头的招标工作小组,组织各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相关招标和合同管理的工作人员构成,从招标公示准备期开始到招标评定结束并向新维控股集团汇报审定全程参与。
二、关于招标公示的管理
(一)审计督察部负责向集团网站、新维人微信公众号、中高层管理干部微信群、集团员工交流群发布招标信息,并督促各单位尽快建立关于招标工作的专项微信公众号,促进信息广泛传播。
(二)招标负责人负责向集团总裁委员微信群及维邦地产和建筑集团相关工作微信群、与合作单位建立的微信群发布招标信息。
(三)各单位、各项目要互相沟通联动,共享资源,形式统一,如有招标信息公布请联系以上发布信息的负责人,全面发布公告信息。
(四)每次招标会议及发布信息时要说明或注明“新维人”微信公众号及新维控股集团网站(www.sunvi.cc)—招标采购—招标预告栏为新维旗下产业发布招标信息的指定主平台,引导有投标意向的合作资源经常关注。
(五)每次招标必须严格执行集团招标申请审批程序。
三、关于招标过程管理
(一)招标工作要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前期报名者的厘选工作要组织会议进行集体商议,制定入围标准,并将相关情况向审计督察部做出说明。
(二)招标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招标工作管理规定,不得出现串标、泄露保密信息及欺诈等舞弊违规行为。
(三)开标会议由招标小组领导负责组织,每个环节保证合理合规。
(四)开标会议结束后要做好保密工作,通知投标人三天内公布招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后及时向审计督察部核备并上报合同文本。
(五)审计督察部全程监督开标过程,并整理投标结果对比成本情况,及时向新维控股集团董事长汇报,最后审核招标小组确定的中标人和中标价格。
(六)严格执行集团合同管理相关规定,在开标结果确定日起七日内上报相关合同到审计督察部审核,严禁拖延甚至先施工后报合同等行为。没有经过招标或经集团同意的议标合同原则上不予审批。
(七)要采取切实措施保证招标产品与到场实物的厂家、品牌及质地完全相符,既要进行样品封存,也要采取出厂监督、现场检测或破坏性试验等手段保证产品质量。
四、违规处理
根据新维控股集团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经集团研究决定,对违反招标和合同管理规定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严重程度及造成的经济损失予以相应行政或经济处罚。
内蒙古新维投资控股集团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