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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新维控股集团〔2021〕8号

内蒙古新维投资控股集团
关于加强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集团各部门,各产业集团,直属公司,分子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资产管理工作,根据《新维控股集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现要求各产业集团、直属公司、分子公司将名下所属房产统计整理上报集团,具体通知如下:

   一、上报范围:控股集团旗下所有产业集团、直属公司、分子公司名下的房产,包括个人代持房产、置换房产和账外房产等;对于房地产开发公司,要求包含已完工且具备经营条件的项目中对内外承包、租赁、自持等未销售部分的房产。

   二、集团对房屋资产实行动态管理方式,凡发生房产变动,如销售、转让、产权变更、经营主体调整等情况,届时房产管理单位和责任人需将变动后的信息及时报控股集团资产管理中心备案。

   三、上报时间:所有单位于 2021年5月21日下班前将统计表(见附件)上报至控股集团陈慧娟处(邮箱:594042157qq.com,电话:13847779898,小号:66898)。同时,需一并上报由公司负责人签字的纸质版。

 

   附件:新维控股集团资产统计表

 

 

 

                   内蒙古新维投资控股集团

                     2021511

内蒙古新维投资控股集团 2021-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