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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新维控股集团〔2021〕2号

内蒙古新维投资控股集团
关于组织员工赴成都中国酒村景区考察旅游的通知

集团各部门,各产业集团,直属公司

   经集团研究决定,在2021年春节前拟组织员工赴成都中国酒村景区考察旅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员工范围:集团在册员工或长期临聘员工、一定任务式员工。

   二、员工本人的往返交通费用、在中国酒村景区及周边景区(以行程单为准)的包括住宿、餐饮、门票等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员工家属的上述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

   三、从到达成都至中国酒村景区游览期间由景区统一安排进行,员工应按行程单安排行程。如员工提前结束行程或去四川其他景点游览,由员工自行安排,费用自理。员工的往返机票由员工自行订购,回来后到所属公司报销。

   四、本次活动由集团统筹安排,分批、集中进行,请各单位于1月14日前将拟去员工的信息报至集团综合部贾宇处。

 

   附件:1.中国酒村考察旅游登记表

        2.中国酒村考察行程单

 

 

 

                内蒙古新维投资控股集团

                   2021111

内蒙古新维投资控股集团 2021-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