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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新维党〔2010〕1号

中共内蒙古新维投资控股集团
委员会关于开展庆祝建党八十九周年活动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支部:

    今年“七一”是中国共产党成立89周年纪念日,为了推动集团党建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现就集团党委开展庆祝建党89周年的活动安排如下:

    一、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一)做好党员发展工作。集团党委拟发展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加入党组织,请各党委、党总支、支部从优秀团员和加入集团半年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中推荐一至两名,经所在党委、总支、支部研究后统一上报集团党委。发展党员要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要求,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保证把优秀分子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材料于6月25日前报送集团党委。

    (二)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各党委、总支、支部要及时研究预备党员转正事宜,对所属总支、支部的预备党员按要求及时进行考核,对经过考核合格后由所在党委或党总支统一上报集团党委按时转正,不能按时转正的形成意见上报集团党委。预备党员转正材料于6月25日前报送集团党委。

    (三)加强各党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各级党组织要把思想先进、业绩突出的优秀员工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加强教育、培养、考核,并将本总支、支部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于6月25日前报送集团党委备案。

    二、做好“七一”表彰工作

    集团党委在“七一”期间要对先进党支部(总支)、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奖励,名额设置为优秀党支部(总支)5个,优秀党务工作者8名,优秀党员20名。优秀党支部(总支)的评选由各党委、总支、支部上报自荐材料,经集团党委采取民主评议、集体研究后确定;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由各总支、支部评选推荐,由集团党委审核,以上先进均由各党委或总支集中研究后统一上报。

    各党委、总支、支部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切实把先进的党组织和优秀个人推选上来。先进事迹要真实,突出,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典型性。材料于6月25日前报送集团党委。

    三、积极开展党的庆祝活动

    (一)大力开展宣传报道工作。各单位要在“七一”期间重点宣传报道在工作中涌现出的优秀党组织和党员,在全集团范围内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庆祝活动,庆祝活动要有主题,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各级党组织于7月5日前将活动情况以书面材料形式报至集团党委。

    以上材料送至集团办公楼307室常树青处(电话:15248442898,小号:62398)。

 

    附件:1.先进党支部(总支)推荐表

         2.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3.优秀党员推荐表

            (事迹材料可另附页)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1.新建 Microsoft Word 文档 (5).doc

         2.新建 Microsoft Word 文档 (6).doc

         3.新建 Microsoft Word 文档 (7).doc

中共内蒙古新维投资控股集团委员会 2010-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