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共青团鄂尔多斯市委员会下发了《共青团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关于表彰2013年度“全市优秀共青团员”、“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市五四红旗团委”、“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的决定》。
从决定中获悉,共青团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决定授予任鹏远等21名同志全市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授予马飞等20名同志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授予共青团东胜区巴音孟克街道委员会等16个团委全市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授予内蒙古维邦房地产开发集团机关团支部等20个团支部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称号。
共青团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立足本职,开拓进取,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把握时代脉络,抓住发展机遇,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维邦地产集团机关团支部荣获“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