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维邦物业团支部被授予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全区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据悉,此次评选是创先争优活动以来,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以全区各级申报团组织,按照“班子建设好、团员队伍好、组织机制好、工作成绩好、青年反映好”的五好创建标准,开展团组织活动,在团的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及团组织影响力为依据来判定的。
经过评选,维邦物业公司团支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团支部、中国人民解放军66120部队74分队团支部等50个团支部、团总支获得此项殊荣。
此奖项的获得是对维邦物业公司团总支工作的肯定,维邦物业公司在工作中认真研究探索新时期基层共青团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按照五好标准,在团组织建设和服务业主方面以党团工作带发展、促服务,紧紧围绕党政中心工作,竭诚服务于广大青年员工及业主。